本报记者 罗校远 松召峰 通讯员 杨继奎
开栏的话
7月5日上午,我市正式启动“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未来3年,我市将通过机制创新、专业支持、平台搭建、项目引领、环境营造等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区域家校共育组织机构,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引进家校共育专家队伍和项目资源,实施家校共育示范引领工程。到2021年,我市将初步形成具有许昌特色的家校共育教育生态,成为河南省家校共育的先行者、引领者和示范者。
为了更好地展示我市在“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正确的家校合作价值观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为家校共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从本期开始,本报《教育视野》将开设《家校携手育英才》专栏,敬请关注。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7月5日上午,随着我市“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的正式启动,《许昌市“家校携手育英才”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计划》)也正式发布,对未来3年我市在“家校携手育英才”方面进行了谋划布局。
立意高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家庭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是当前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社会课题,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
我市有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浓厚氛围,在家校合作方面,也有着优良的传统。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丁同民任组长的家校合作领导小组;社会各界历来对家校合作普遍接受和认同,在家校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结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家长也对家校合作有着较大的热情和信心,学校与家庭通力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
为此,我市启动“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有着良好的基础,也有着“成为河南省家校共育的先行者、引领者和示范者”的潜质,《计划》的出台是应时、应势之举。
《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水平为重点,推动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在这一原则指引下,我市的“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将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生为本,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创新发展;通过机制创新、专业支持、平台搭建、项目引领、环境营造等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区域家校共育组织机构,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引进家校共育专家队伍和项目资源,实施家校共育示范引领工程,激发学校和家长活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提高家长教育水平,营造和谐共处、多元合作、相互促进的良好教育生态,促进社会、学校、家长与学生的共同发展与成长。到2021年,我市将初步形成具有许昌特色的家校共育教育生态,成为河南省家校共育的先行者、引领者和示范者。
在7月5日举行的启动仪式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对“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的启动及《计划》的出台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表示,此举无疑是许昌市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作出的又一“大动作”,必将对许昌乃至全省教育事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希望许昌在家校共育方面创出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周密部署
构建家校共育新网络
“‘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是我市继实施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启动教育综合改革之后,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教育体系,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又一重大举措,必将开启许昌教育的新征程、新篇章。”市教育局局长杨钧安说。
根据《计划》安排,未来3年,我市将着力推动4项行动12项工作,建立三级组织机构、搭建三个平台、打造三支队伍、开展三项具体工作:
——建立三级家校共育组织机构,统筹规划全市家校共育工作。我市将建成许昌市家校合作联合会, 建立县(市、区)学校—家长合作指导中心, 建立校级学校—家长合作委员会 。其中,家校合作联合会作为全市指导家校共育工作的最高机构,将对全市家校共育工作进行宏观统筹,负责对全市的家校共育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管理,并调动和整合本市党委、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协调各方关系,为区域内家校共育工作的开展提供资源和资金支持;学校—家长合作指导中心负责本区域内家校共育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制定本地的家校共育规划,开发家校共育课程,开展家校共育与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师资培训;学校—家长合作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干部、年级组组长、班主任代表、校级家委会成员、校外专家和学生代表,负责学校家校共育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搭建三个家校共育平台,推动全市家校共育工作有序开展。我市将建好家长学校平台,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建好家长委员会平台,促进和谐家校关系的形成;建好家校共育网络平台,满足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需求。根据《计划》,未来3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家长学校的比例将逐步达到100%;建立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并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规范家长委员会的运作。同时,我市将全面推进“互联网+”家庭教育,开设网上家长学堂,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打造三支家校共育人才队伍,提高家校共育专业水平。在“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中,我市将组建一支家校共育专家团队、培育一支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选聘一支家长志愿者服务队伍。其中,尤为让人振奋的是,市教育局将牵头建立专家智库,组建多来源、多学科的专家团队,在学校—家长合作委员会的组建运作、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项目学校的培育、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培训、家校共育指导手册的编撰等方面,指导全市开展家校共育工作。
——开展三项家校共育具体工作,打造家校共育品牌。我市将开展家校共育校本研究,以研究驱动家校共育实践;开展家校共育实践活动,以活动提升家校共育质量;加强家校共育特色建设,以特色实践引领家校共育发展。
“作为‘教育人’,我要为‘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和《计划》的出台点赞!这标志着政府层面关注、教育主管部门主导、多部门联动的教育网络机制已经形成,也标志着我市家校共育的春天已经来临,必将成为许昌教育发展中浓重的一笔。”许昌实验小学校长杜颖娟振奋地说。
广泛参与
吹响家校合作“集结号”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家庭、学校、社会是孩子健康成长中不可缺少的三个方面。其中,家庭是塑造孩子精神文化的场所,学校是孩子学习知识的重要阵地,社会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因此,“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到行动当中。为此,根据《计划》,我市将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做到定期沟通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联合开展督导调研。
目前,市教育局已经成立了家校合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家校合作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各地各校也将逐步成立家校合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出台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牵头,联合宣传部、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指导和督促家校合作工作的开展。家校共育工作还将被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和督导评估中,我市将积极运用督导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家校共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家校共育工作品质。
在制度保障与经费投入方面,我市将制定市、县(市、区)和学校的家校共育年度计划,完善家校共育管理制度,将制度化家校共育工作纳入区域和学校日常工作体系,做到办公有地点、资料有档案、保障有制度;加大对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为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按照有关政策参与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丰富家校合作工作场地、设施和活动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家校合作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同时,我市还将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正确的家校合作价值观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通过家校合作大讲堂等方式,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为家校合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不断开创新时代家校共育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