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魏都区人民法院

12368执行专线便民高效获双方当事人“点赞”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赵市伟)“你们的12368执行专线真是高效便民,接线一天之内就让俺拿到了执行款!”7月18日,申请人宁某通过魏都区人民法院自动履行专用账户收到12万余元执行款后感慨不已。在履行了义务后,被执行人张某的“限制高消费令”很快被解除,其家人对执行干警也是连声道谢。

宁某家住许昌市区,今年38岁。2013年,张某向臧某借款10万元,宁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未还。经臧某催要,宁某先后代张某偿还借款本息11万元。2018年年底,宁某向张某追偿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返还宁某代其偿还的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宁某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后,魏都区人民法院经多方查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线索,遂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这些年,张某因各种原因患上了抑郁症,其家人每隔一段时间便要带着她去外地治疗。自从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张某无法乘坐高铁,外出治病受到很大影响。

7月18日,张某的家人得知魏都区人民法院设立了自动履行窗口,开通了12368执行专线,遂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委托诉讼代理人拨打该电话,咨询具体涉案金额及还款途径。在详细记下对方的咨询事项后,专线座席员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后告知了还款金额,专线座席员第一时间回复了来电人。

当天,张某的家人便将12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汇至该法院自动履行专用账户,该法院随即通过该账户转款给申请人宁某。

为不影响张某去外地治疗,该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解除了张某的“限制高消费令”,并电话通知了其家人。闻讯,张某的家人连声道谢:“没想到这么快就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谢谢你们了!”

据统计,自7月2日开通12368执行专线以来,该法院已有8起案件的履行义务通过此方式自动履行,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