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我市召开高湿静稳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会议

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7月24日下午,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全市高湿静稳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紧急会议,9个县(市、区)、市两个专项办、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会。会议传达贯彻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预警提示函精神,对我市近期不利气象条件下高湿静稳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省异地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安排我市工业企业应急管控工作。

据了解,近期我市经历了一次明显的高湿静稳天气过程,气象条件十分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7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在全省较为靠后,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预测未来一周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我市高湿静稳天气显著,整体扩散条件转差,PM2.5上升风险较大,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很大,需要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7月24日—31日,我市实施紧急管控,对各地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要严格工业企业污染管控,加强高架源管控,强化烧结砖企业减排,严格涉气企业执法检查,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要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强化涉VOCs企业执法检查,实施涉VOCs排放单位限产,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加油站错时装卸油。要严格机动车污染管控,强化柴油货车远程分流,严格入市卡点管理,强化市区交通疏导。要严格扬尘污染防控,严控工地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扬尘管控。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专项办及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政治站位,召开专项会议进行部署,将应急管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一线指挥;要结合各自任务分工,采取日查、夜查、晨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组织专项督导组,随机开展夜查、晨查,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