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约谈运输企业负责人 携手共护交通安全

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建军(左一)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红榜”企业颁发荣誉证书。 刘强 摄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刘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7月25日上午,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11家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对话谈心会暨7月道路交通安全约谈会。

召开此次会议,旨在采取对话谈心的方式,进一步明晰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排查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力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要点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有关规定。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对近年来发生在省内外的15起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并下发,警示与会人员真正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会上,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建军向与会人员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张建军告诫大家,对于安全问题一定要有敏锐的神经、主动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

就当前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耀宇进行了精准分析。据分析,当前季节,每日11时至12时、14时至15时、17时至18时是交通事故高发时段,城市道路和国道上交通事故相对多发,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不按规定让行、随意变更车道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马耀宇提醒与会人员,强化对驾驶人的培训和教育,增强驾驶人遵纪守法行驶的自觉性。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郭新华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但仍有不少安全隐患存在。截至7月22日,全市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货车及挂车仍有3964台。特别是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数量超过1万台。会上,该支队通报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较多的运输企业即“黑榜”企业名单。长葛市粤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由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到位,被评为“红榜”企业。

暑假期间,外出游玩的学生及家长人数大量增加,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结合当前实际,从现在起至10月底,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立足本职工作,着重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上下苦功,做到广场车站人员密集地必查、易燃易爆单位必查、隐患施工路段必查、事故多发路段必查,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巡线与管点相结合等办法,不断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会上,各运输企业负责人向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递交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有86台车辆的长葛市粤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尚华表示,该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对企业名下的每一辆车都做到了如指掌,该报废的立即报废,该审验的立即审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立即处理完毕,避免车辆带“病”上路,同时结合季节变化,及时向驾驶人发出提醒,提醒驾驶过程中系好安全带,严禁出现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