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李钢: 为法治许昌建设增砖添瓦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法治许昌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许昌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议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加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比武”活动,为法治许昌建设增砖添瓦。
市政协委员彭胜利: 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组成人员的法律培训,积极探索制定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组成人员任职的重要参考,以此强化和提升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其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自治的能力。 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有效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激发基层群众接受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建议在我市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乡镇或社区作为试点,由政府财政出资,保障经费投入,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法律服务机构,为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正面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纷争和诉求,努力将基层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化解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市政协委员安战杰: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一些党政机关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必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部分法律顾问积极性不高,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呈现一种被动状态,存在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现象。 建议完善法律顾问选任方式,结合地区、部门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聘用模式,建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经费保障形式,统一经费管理使用,加强对法律服务质量的评估与考核,以服务效果确定法律服务补助发放,适当提高法律服务补助标准,激发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扩大法律顾问范围,推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经营,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的法治氛围。
市政协委员武彦超: 加强行政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单靠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权力的体现,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体现着政府民主管理与民众自主行使权利相结合的现代行政精神。 建议完善行政调解相关立法,使行政机关能够根据职权范围对各自受理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以提高行政调解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强化行政调解的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以增强行政调解的可依赖性;在基层政府成立专门的行政调解中心,负责行政调解事务,完善行政调解登记和分流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调解;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各界广纳贤才,将各行各业的热心人士和法律工作者纳入行政调解队伍。
本报记者 杨伟峰
核心提示
为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许昌建设,7月10日,市政协召开“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许昌建设”专题协商会,部分市政协委员围绕议题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本报今日特对精彩发言进行摘编,以飨读者。
以上图片由徐鼎烨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