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贾豪)8月1日下午,市河长制办公室18个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齐聚市人民检察院,共商如何凝聚治河护河工作合力,为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当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印发《关于设立工作联络室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河长制办公室设立的工作联络室即日起开始落实6项机制、履行9项职能,推动我市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结合我市已形成“五湖四海畔三川,两环一水润莲城”水系格局的实际,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今年5月,该检察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会签文件,共同决定设立工作联络室。
该联络室具有9项职能,即互通信息、监督移送、立案监督、适时介入、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调研咨询交流。联络室检察人员将落实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督办、信息共享、宣传普法、考核考评6项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协助配合和监督制约,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加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域岸线等方面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使莲城保持河畅、水清、景美,不断提升许昌宜居之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在市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工作联络室,是我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制度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近两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相继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维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国有土地出让金、英烈名誉和荣誉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据统计,2017年7月1日至今,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5条,立案13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