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教育视野

行走在“家园共育,共同成长”之路上

——访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席韶玲

本报记者 松召峰

2018年,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荣获了河南省首批“家园共育示范园”称号,成为我市目前唯一获此殊荣的幼儿园。

“成为河南省首批‘家园共育示范园’,是对我园常态化开展家园共育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园做好下一步工作的鞭策。”近日,在谈到此项荣誉的获得、说起我市正在开展的“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时,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园长席韶玲说,“我们将一直行走在‘家园共育,共同成长’的路上。”

“这里的‘共同’二字,包括了家长、教师和孩子。”席韶玲说,《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都强调了家园共育的重要性。《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同时要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则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同样强调了家园共育的重要性,其中提到,“要重视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合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要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

席韶玲说:“这里的重点是‘我们要主动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有效沟通合作’,只有家园共育,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否则只会事倍功半。”

当下,我市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那么,作为河南省首批“家校共育示范园”,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将如何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探索家园共育的新路径呢?席韶玲表示,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将继续把家园共育纳入幼儿园整体工作之中,健全家委会、伙委会、家长学校等家园共育组织机构,有效地引导该园的家园共育工作。“在家园共育工作中,我们的老师将与家长建立一种平等、合作、协商的关系。大家共同的目的是孩子,是孩子的发展。”席韶玲说。

同时,为了保障家园共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许昌第二实验幼儿园还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家园共育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家访工作制度》《家园联系制度》等相关制度;细化每学期的工作安排,将开展家访、入园陪伴日、家长学校和家长课堂等活动,以及组织家长会、家委会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当中,为孩子健康和谐发展共同努力。

“未来三年,我园将继续巩固已有的家园共育特色,并继续探索新的模式。”席韶玲说,该园将继续发挥家委会在家园共育中的作用,在园级家委会和班级家委会的推选中,制订更加公开、民主的制度,并不断完善家委会的各项制度,让其真正成为连接幼儿园与家庭的纽带。“‘家长助教’和‘家长进班’已在我园实施多年。”席韶玲说,今后,该园将引导更多的家长走进幼儿园助教或者跟班,进一步加深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理解。同时,该园还将完善每个孩子的成长档案,收集孩子日常活动中的作品、照片,附以文字,记录孩子成长的轨迹,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满满的童年记忆。

“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家园共育中,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必须密切配合,才能共同促进孩子的发展。”席韶玲说,“当下,‘家校携手育英才’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当中,许昌教育综合改革的号角也已吹响,我们将借此东风,继续努力,不断启迪教育智慧、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家园共育,让家长成为教育的‘同盟军’,携手并进,共促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