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玲:
2019年8月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限期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魏征催告〔2019〕第5号)(以下简称《催告书》)。因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请你和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魏都区北大街道办事处(劳动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南约100米路西)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