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经

为了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许昌市审计局加强制度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王开一 焦文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审计制度是审计工作的保障。近期,许昌市审计局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积极研发“智慧审计”模型,为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打下了坚实基础。长期以来,该局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一系列制度,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监控审计过程

许昌市审计局修订完善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许昌市审计局一审双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审计过程监控体系。

该局还通过修订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强化对审计项目的计划管理,由法规科对审计项目进行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大型审计项目的审计时间为2个月,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时间为40天,审计组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审计任务,需要提出延期申请,从而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依据《许昌市审计局一审双报告工作制度》,该局要求审计组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审计工作报告,了解审计组在项目审计期间的工作情况。

依据《许昌市审计局审计现场实时跟踪记录》,该局要求审计组设置审计现场廉政控制表,通过跟踪检查,了解审计组对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

努力提高审计质量

许昌市审计局通过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和审计质量检查体系。

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方面,该局依据《审计业务控制流程》,将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整改阶段细化为21个工作步骤,并按照各个步骤的要求,对审计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控制;依据《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制度》,严格进行“五级把关”,认真开展审理复核工作;通过《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报告评价标准》《审计机关执法文书参考格式》,加强对审计报告的质量管理。

在审计质量检查体系方面,该局依据《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县(市、区)审计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方案》,对审计业务从项目质量、线索移送、结果运用、审计公告、审计信息化等方面进行考核。审计项目完成后,该局按照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情况确定每个人的得分,之后审计组成员按得分情况参与自己所在科室的目标考核,有效地激发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该局通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审计质量检查标准》,评选出优秀审计项目,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依法公开审计结果

许昌市审计局通过修订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审计结果公开体系。

该局修订完善了《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审计结果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对审计项目的结果,除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外,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

该局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审计信息的公开审批程序,规范了审计信息的公开行为,既保障了公民、法人的知情权,又确保了不宜公开的审计内容不被公开。

科学完善奖惩机制

许昌市审计局通过修订完善《平时考核奖励激励办法》《审计人员积分激励办法(试行)》,细化了奖励机制;通过修订完善《审计岗位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建立健全了审计过错追究体系。

《平时考核奖励激励办法》和《审计人员积分激励办法(试行)》从信息、宣传、优秀审计项目、案件线索移送、获取荣誉、提交审计思路、完成审计工作量及完成本职工作八个方面规定了优秀审计人员的评选标准。该局严格按照考核加分、个人晋级、学习优先、绩效奖励等规定评选优秀审计人员,激发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审计岗位职责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复核、报告、审理、审定、执行等环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审计法规等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时,应当承担的责任,还规定了审计人员、主审、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审理人员、审理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了责任划分原则、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为审计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保障。

许昌市审计局通过修订完善制度,为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