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培钦
这是8月19日的许昌,碧空如洗,蓝天白云,如镜似画。这背后,是我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发力。
大气污染防治是个长期过程,要想立竿见影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久久为功必有收获”。今年以来,我市出实招、干实事,踏出了一个个坚实的脚印。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如今,清新的空气让许昌人可以骄傲地“晒”出自己头顶上的这片蓝天。
然而,大气污染防治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千头万绪,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要聚焦靶向,精准发力。
8月6日,省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强调要紧紧抓住“三散”(散污、散煤、散尘)治理这个重点,正视差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补齐短板,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散”治理工作。8月9日,许昌市“三散”治理专题工作暨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六次工作推进会召开,传达全省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强调,要迎难而上,背水一战,持续精准发力,形成攻坚态势,坚决完成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
我市提出,要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开展“三散”治理。下决心抓好散污企业治理,“关停并转”,动态清零;下决心抓好散煤取暖改造,实现“城区禁止烧煤、农村禁止散煤”;下决心抓好散尘精准管控,加强交通、施工等散尘治理。要对照全年目标,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重污染天气管控,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号角已经吹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正发扬拼搏精神,形成整体合力,以实际行动检验担当、践行初心,打一场攻坚翻身仗。
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 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强化餐饮油烟治理
近年来,我市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由此引发的餐饮业油烟污染也呈现快速蔓延趋势。油烟污染已成为市民反映和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极大地影响着空气质量。为此,我市回应市民诉求,成立市油烟办,切实加强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市油烟办成立后,制订了全省范围内较全面、系统的工作方案,得到了省相关领导的肯定,是许多地级市学习的范本。目前,我市共有8167家单位产生油烟排放,已有8086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市油烟办督导管理人员、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油烟排放单位对油烟污染的认知度、对管理的配合程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市加强对夜市、烧烤摊点的管理,社会反响良好。
强化油烟督导。市油烟办组成6人专项小组,对中心城区进行督导。下一步,将对4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每周不低于3次),针对查出的问题先下达督办通知单,然后下达问题交办单,对仍不整改的油烟排放单位下达问责通知单。
市油烟办邀请武汉创新、浙江龙游、郑州浩蓝等国内油烟净化器生产厂家相关专家来我市,对油烟排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150人次。对产生油烟的单位进行登记统计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利用智慧城管系统建立数据库。执法人员用手机可以随时监控油烟排放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使用、清洗情况。
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限定整改时间,严格执法,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已处罚36家,共处罚款10万余元。
积极引进新型、高效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持续达标。针对前期多次整改仍未达标的油烟排放单位,特别是大型饭店,市油烟办推荐使用新型、高效的净化设施,对其他未达标油烟排放单位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如瑞贝卡大酒店使用新型净化设施,前后两个端口进行净化,不但油烟浓度排放达标,而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也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油烟办注重提高干部素质,先后3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对如何督导、油烟设备设施的使用、油烟排放标准监测设备的使用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进一步提高了督导人员、管理人员对油烟危害的认识。
我市整治“散乱污”企业,重拳频出。7月份,全省开展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为巩固专项执法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入排查我市存在的涉气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结合8月份全省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月”活动,我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气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回头看”行动。截至8月20日,全市各县(市、区)自查企业1204家,自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681家,其中需提升整改企业342家,需停产整改企业252家,需立案查处企业62家,需拆除取缔企业25家。
我市将依法关闭取缔、搬迁整合、升级改造全市“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全面摸排、分类整治、健全机制、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分门别类“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绿色协调发展,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
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对已经核实和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我市将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依法实施分类处置。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各地政府要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8〕24号)确定的时间、任务、要求,制订总体整改方案,限期关闭取缔、搬迁整合或提标改造。
加强燃煤散烧治理 倾力守护“许昌蓝”
“现在根本看不到谁家还在烧煤。”“是啊,燃煤造成的污染太大了。”“就连运煤车也很少见了。”……今年以来,很多市民惊奇地发现,以往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煤炭,渐渐成了难觅踪影的“稀罕物”。 8月18日上午,记者在市区建安大道路边的一家早餐店看到,门口放置着一口大煎锅,以往烧煤的火炉已经换成了电灶。该店老板告诉记者,烧煤改成用电后,成本稍微高了一些,但比以往干净了不少,更环保了。
这正是我市大力开展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成果体现。
市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烧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燃煤散烧治理是一项重要的污染防治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民生保障工程。市散烧办持续发力,把消除劣质散煤污染、保障群众冬季取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发挥优势,攻坚克难,抓好散煤治理,加快推进散煤“清零”,为全市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快推进全市散煤动态“清零”。为实现“城区禁止烧煤、农村禁止散煤”的目标,市散烧办采取多项措施,对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对散煤发现就查、露头就打,确保全市散煤“清零”目标顺利实现。
加快推进“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 结合“禁煤区”扩大工作,加大对洁净型煤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的管理。强化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洁净型煤生产中心生产的洁净型煤,不断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生产中心按每月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在冬季供暖期间,进一步增加监督抽查频次,确保出厂的洁净型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截至目前,我市共抽检洁净型煤117个批次,其中1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市散烧办依法进行了处理,严厉打击了不按照标准和规定生产、销售洁净型煤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洁净型煤生产经营管理。督促应急管理部门监督规范洁净型煤生产销售行为,监督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禁止使用褐煤、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为原料。
保障洁净型煤市场供应。协调财政补贴资金500万元,拨付各县(市、区)对洁净型煤进行补贴,稳定市场价格。目前,许昌市11家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月产销量达8000吨,原煤储备充足,价格平稳,市场稳定。
小贴士
什么是“三散”?为何要开展“三散”治理工作?
“三散”,指“散乱污”企业、散煤、散尘等三大污染源。
根据分析研判,“三散”污染是目前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三散”治理是当前我市污染防治中“该干的事、能干的事、容易干的事”,抓好了就能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完成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什么是PM2.5、PM10?两者的来源是什么?
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可入肺颗粒物。PM10是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指飘浮在空气中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的总称。
PM2.5来源十分复杂,既有燃煤、燃油机动车尾气、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工业粉尘、餐饮油烟、垃圾焚烧、秸秆焚烧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也有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二次细颗粒。
PM10属于较粗的悬浮粒子,土质路面或渣土较多的路面,车辆运输过程中散落的沙土等;生活垃圾、渣土裸露、山体裸露、工地施工,土方作业、石材切割;劣质煤、生物质燃烧等都会产生。主要来源是工地扬尘,道路扬尘,交通扬尘,燃煤锅炉、工业等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烟粉尘,土壤进入道路和空地后再悬浮、被搅动的土壤悬浮等。
加大整治力度 严控扬尘污染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为统筹协调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许昌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控尘办)于2018年4月9日成立。市控尘办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控各项工作。
市控尘办实施日督察、周例会工作机制,建立了在建项目开复工验收、每月最差工地媒体曝光等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实施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等制度,重污染天气、大风天气等特殊时期,每日调度、每日通报,确保有的放矢,精准防控。
严格工作标准。建筑工地全面推行“六个百分百”标准;市政施工工地在设置封闭围挡、道路硬化、裸土物料苫盖、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的基础上,提高扬尘防治标准,完善防治措施;对易产生浮尘的路面和沙子等工程材料不定期洒水降尘;机械挖土(装土、堆土)、路面铣刨切割或破碎等,风钻挖掘地面、工程沟槽开挖、市政路面碾压及施工现场清扫等作业环节,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有效方式进行防尘降尘;对暂时不能开工的裸露空置建设用地进行遮盖、铺装或者绿化。目前,我市施工工地共246个,全部按照扬尘防控标准施工。
加强“三单制”管理。市控尘办及各县(市、区)对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的施工企业严格实施“三单制”,第一次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单限三日整改完毕,如未整改到位下发整改不力催办单延期两日整改完毕,如还未整改到位将下发整改不力追责单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加强联合惩戒。对扬尘污染问题屡禁不止、整改不力的工地,对该工地的属地监管部门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扬尘污染防治会议上表态发言,同时将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列入住建领域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我市建设市场投标,暂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市公路局每天出动清扫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雾炮车,针对环城路、国省干道不同的路段,拟订相应的清扫方案,做到机械设备配置合理,人员保障到位,增加夜间洒水频次,做到全天24小时不间断洒水,定期冲洗行道树,确保路面湿润整洁、无积尘。市城管局各式机械清扫车辆按“冲洗+洗扫”的联车作业方式对主次干道每天进行三次清(洗)扫,出动电动扫地车和小型机扫车对商场、学校周边人流量较大部位和人行道、慢车道进行全天不间断清扫保洁。
举报电话
市控尘办:2991189 市油烟办:8300010 市散烧办:2977059 市生态环境局: 216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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