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替人担保有风险 一不小心被执行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姚晓芹

“你是担保人,如果被执行人周某逾期未还钱,你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笔债务你和周某共同承担,都得还……”8月26日上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周某、关某与李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李某是襄城县城关镇人,和家住襄城县颍阳镇的周某曾是朋友。2015年至2016年,周某因故陆续向李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周某的老乡关某为周某担保。2018年10月,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止向李某支付利息。之后,李某多次找周某催要,但始终没收到一分钱。今年6月,李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借款人周某和担保人关某共同偿还债务。由于周某、关某对生效判决均置之不理,李某遂向襄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周某依然不履行义务,视法律为儿戏。通过一番走访调查,执行法官终于掌握了周某的行踪,并于8月26日上午从周某家中将周某和担保人关某一同拘传至法院。

在该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明确告知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二人也清楚如今法院的执行力度,深知“老赖”的日子不好过,当天便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借款人周某承诺今年8月底之前还款5万元,剩余款项于2020年1月前还清。关某以其车辆作为本案财产担保,若周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关某自愿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担保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和风险,碍于情面为他人的欠款或者借款提供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自身陷入履行不能,在案件中存在担保人或连带责任人时,同样可以申请对担保人或连带责任人强制执行。”此案执行法官说。

在此,此案执行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在替人担保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切勿碍于情面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