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都区五一路街道办事处樊沟社区,64岁的居民张金玲有个“百宝箱”:孩子的第一张奖状、孙子的百天照……凡是她认为重要的东西都收集在这个小箱子里。但是,最近她最喜欢的是一个“红本本”——股权证。
“有了这个‘红本本’,我就是股东了。”张金玲笑着说,作为社区合作社的股东,她既可参与集体资产的管理,又可坐享分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逐步构建,会让农民享受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
作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樊沟社区早已让居民尝到了集体经济发展的甜头。今年7月,樊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挂牌,成为许昌市第一个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樊沟社区的改革历程,也成为我市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路上一把高擎的火炬。
让获得感实实在在
坚持壮大集体经济
樊沟社区,曾是许昌市多项改革的领头军:1982年,许昌市第一个无地村;1986年,许昌市第一个村民改市民的村;2001年,许昌市第一个取消村民小组的村。
回望樊沟社区的变迁,居民的生活轨迹自改革之初就与土地紧密相连:20世纪80年代,因许继集团建厂需要,彼时的樊沟村土地被大量征用。随之而来的,是大部分村民以“占地工”身份从“农民”变成“工人”。
随着许继集团等企业的发展壮大,樊沟所在的区域日渐繁华,但村里的土地也越来越少。对于留守村民而言,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没有成为工人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养老成为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在1997年之前,樊沟社区的失地老人仅靠每月分得的40元房屋租赁费生活。“1997年,我当选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当时有个婶子拉着我的手说,40元钱连一袋面都买不住。”樊沟社区党支部书记安国明回忆起改革的初衷,村里一穷二白的困难景象和群众期待的眼神,令他彻夜难眠。
“必须发展集体经济,让樊沟的父老乡亲过上好日子。”安国明表示,樊沟社区虽是城中村,却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经过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反复讨论,他最终确立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和区位优势,负债经营,滚动发展,良性循环,使土地增值、经济增收、居民增利”的发展目标,决定集资重建现有门面房,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居民的腰包鼓起来。
“旧房拆掉后,新楼盖不起,最后变成烂尾楼咋办?”“楼盖起来没人用,赚不了钱咋办?”……听说要拆旧建新,群众有担心的,有反对的,没人愿意出钱建房。回忆起当时集资的情景,今年70岁的王水仙不好意思地说:“那时候,我没少给安书记添堵,还摔过他的自行车。”
为了凑够建房款,樊沟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挨家挨户做群众工作。辛苦和努力总算没白费,2002年,该社区新建的第一座门面房竣工,并顺利出租,租赁费由过去的一年20多万元增长到100多万元。而随着许昌城市商圈的发展,樊沟社区的门面房租赁价格也是水涨船高,老百姓更是从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中直接受益——樊沟社区失地居民的养老待遇从1997年的每月40元/人增长到如今的每月1800元/人。
“社区干部有眼光,千方百计盖门面房,养了会下‘金蛋’的‘老母鸡’。”群众如是说。养老待遇的持续增长,让失地居民心里乐开了花。而社区集体经济从当初的一穷二白到如今的红红火火,不仅让居民拥有了实实在在的改革获得感,也为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
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让居民普遍满意
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效解决了樊沟社区失地居民的养老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随着原有的符合条件的老人越来越少,加之门面房收益越来越多,福利越来越集中至少数人手中;同时,新增的可享受退休待遇的居民身份难以界定这一问题,导致矛盾愈发增多,原有的居民福利分配办法已不合时宜。
要改,是居民的共识。如何改?却没有答案。2014年,樊沟社区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在没有现成模式可参考的背景下,选择了最笨的办法——大讨论。
一次又一次召开会议,一次又一次综合讨论。最终,2015年1月,《樊沟社区居民退休股权分配办法》成功出台,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对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权能、产权流转等予以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哪些人可享受退休待遇、哪些人可享受股权、股权收益如何分配、居民长远利益如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让整个改革过程变得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也让更多居民从改革中持久受益。
巧合的是,就在2015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单独列为一项,要求“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樊沟社区的先行探索,让其再次站在了改革的前沿。
“改革的焦点和难点,集中在可享受退休待遇居民的年龄上。”安国明介绍,一开始,围绕将享受退休待遇居民的出生时间定在1970年年底前还是1973年年底前,改革领导小组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在表决时由于1人请假,出现了7∶7的僵局。“方案即使以6∶8通过,也意味着没有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说明初始方案并不科学。”安国明回忆说,最终方案将享受退休待遇居民的出生时间定为1964年年底前,年龄以50岁为界,樊沟社区集体经济收益的惠及面从享受退休待遇的100多人扩展到1000多人。
就这样一次次修改,《樊沟社区居民退休股权分配办法》从制订到最终通过,共历经3次张榜公示、21次会议讨论,最终认定社区集体组织成员356户、1142人,为股权量化提供了依据和基础。也正是这21次会议讨论,让居民对改革心服口服。
樊沟社区股份化改革,既保障了原有享受退休待遇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又兼顾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利益诉求和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安国明深有体会地说:“只有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改革才能行得通。”
坚持居民主体地位
让居民持久受益
改革先行先试,但绝不意味着一蹴而就。
随着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系列指导文件的出台,如何构建归属明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也成为樊沟社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
从2018年4月开始,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樊沟社区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完成了清产核资、股权量化、股东及股份清册登记及编制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工作,并于2018年6月15日,成立了樊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合作社成立后,应该说资产更清了、权利更明了、责任更大了。”安国明告诉记者,在最初社区探索的股权改革中,只清查了社区经营性资产,并没有将社区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其中,“现在,社区集体的一张桌子、一个凳子全部被登记在册,集体家底明明白白。”
“作为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切切实实把清产核资搞实、把权属关系厘清、把集体资产管好用好,让农村集体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魏都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远表示,樊沟社区不断完善居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做法,毫无疑问是又一次走在了全市前列。
2019年7月19日,魏都区农业农村局向樊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全市第一份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樊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也意味着樊沟社区历时近6年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出了硕果。根据清产核资,截至目前,该社区集体资产总额已达2.2亿元。依据合作社章程,目前,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股东356户1124人,每100股金额已由最初的500元涨至2500元。同时,合作社还内设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
“现在这日子,是越来越有盼头了!”该社区退休居民霍凤玲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可以自理的老人如果入住樊沟社区养老中心,一个月的费用在2200元左右,凭借社区居民身份享受七折优惠后为1540元,再减去社区给予的每月500元补贴,自己只需要每月拿出1040元。现在仅社区集体经济发放的退休金每月最少的就有1800元,所以失地的我们根本不用再担心养老问题,更别说年底还有股份分红了。”
“改革后,农民有了股本,我们干部身上的担子就更重了。”安国明表示,“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颁发,樊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就能够更好地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作用。今后,不仅要让合作社更加强大,而且要让社区集体资产保本增值,让居民获得的股份红利能逐年增长,让大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