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伟山 通讯员 田苗)想申请了公租房再出租?以后这样的空子不好钻了。日前,我市出台《公租房后期管理日常巡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租房日常租赁运营管理,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让公共资源真正发挥作用。
《巡查制度》明确,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对已分配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实行每周不低于两天的巡查;每季度对每个承租家庭走访排查不少于一次。巡查内容包括:核实现住人员与承租人的身份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闲置、转租、转借、擅自调换、私搭乱建、侵占共用部位、破坏或损害房屋及公共设施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改变住房使用性质或存在非法活动的情况等。
据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巡查制度》还规定了巡查工作要求,巡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更不得在巡查中有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若发现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