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杭 通讯员 贺景昌)连日来,禹州市把煤矿安全放在该市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有效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截至9月5日,禹州市煤炭局已立案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20起,处罚金额164万元。
据了解,禹州市现有煤矿企业33家。禹州市把“煤矿安则禹州安,禹州安则许昌稳”作为责任担当,组建煤炭产业提升项目组,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开展风险评估,严格推行“监管指令”,对辖区煤矿存在的风险、有害因素进行逐矿分析研判,按照“一矿一策、精准发力”原则,监管层面实施“监管指令”,为源头治理提供抓手,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注重完善监控联网。该市在各煤矿企业与市煤矿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实现安全监控、视频监控、IP电话调度和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四大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联网预警预报机制,发挥煤矿安全“千里眼”作用。
强化暗查暗访。该市明确规定市煤炭局班子成员每人每周对煤矿企业至少暗查暗访一次,并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办。
着力推进电教室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该市煤炭局负责,每年对矿长进行两次考核,对中层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定期考试,切实做到逢查必考;每个矿井每周进行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让安全理念入脑入心。推进区域公司目标同向、责任共担,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连续出现安全问题的矿井。该市煤炭局对其上级区域公司或企业集团发送督办通知或工作函,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共担、安全共治”。
煤矿月度强制“体检”。该市要求各煤矿企业每月至少停产或停工一至两天,进行安全自检,该市煤炭局行政执法中队和驻矿安监站人员全程参与;推进企业自查隐患和“三违”查处,要求各煤矿企业每周隐患自查自纠和“三违”查处情况必须准确、定时上报,对屡禁不止的“三违”人员,坚决清除;推进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适时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实现措施完善、预控到位、运行有序、有效使用。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推进“三必执法”。该市对煤矿企业没有自查出而监管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执法,上级监管部门移交的重大安全隐患必执法,发生“有害气体超限报警”按照事故处理必执法,同时要求生产矿井必须减少入井人员、作业地点和原煤产量,并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实现各类隐患清零,对“双停”煤矿严防死守,强化管控,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