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三散”治理工作

确保全市散煤动态“清零”

本报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董文蕾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燃煤散烧治理牵头责任,组织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整体联动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省、市“三散”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针对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立即进行安排,积极推进“三散”治理工作。8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燃用散煤商户56家,拆除燃煤散烧设施设备75个,确保实现全市散煤动态“清零”。

■迅速行动 积极落实

在全省“三散”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8月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散煤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区)散烧办对已取缔散煤销售点实施“一对一”核查,采取定岗、定人、定责的方式,进行重新摸底排查,确保已取缔散煤销售点达到“两断三清”标准,坚决杜绝已取缔散煤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销售、流动销售的形式进行散煤销售活动。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各县(市、区)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托各地分流卡点和超限站共设立散煤运输检查站点16个,对辖区进出城主要路口和城区主干道、县乡公路开展执法检查,严防不符合规定的散煤进入我市进行销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进一步强化市、县、乡镇、行政村、村民组五级网格布控,对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进行动态监管,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开展抽检 源头治理

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市11家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其是否有使用褐煤、煤泥现象。检查中,该局发现个别厂家有违规使用煤泥、进销货台账不完善等问题,已责成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理;抽取洁净型煤11个批次,目前正在送检中。下一步,我市将对不合格的厂家进行顶格处罚。

8月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以往督导组的基础上,针对此次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又抽调人员组成了“三散”治理专项督导组,对各地散煤治理工作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流动散煤销售点和流动餐饮摊点进行动态巡查,一经发现直接通报当地散烧办并坚决取缔,确保实现散煤动态“清零”。特别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期间,市、县两级散烧办主管领导带队,对经营商户燃煤散烧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市区监测站点周边等重点区域,督导组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坚持3时到22时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实效;对问题反弹较为严重的魏都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别下发了移交追责通知单,要求两区立即全面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积极宣传 营造氛围

针对当前“三散”治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局、分局开展了散煤污染治理大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车辆等形式大力宣传散煤污染治理工作。

8月以来,全市共悬挂散煤污染治理宣传横幅460余条,设置巡回宣传车辆20台,为积极推进“三散”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地促进了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