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刘红星 王凯 贾豪
看点
栉风沐雨,薪火相传;筚路蓝缕,玉汝于成。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分署、检察分院)自20世纪50年代成立以来,特别是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许昌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任时光荏苒,“许检人”一心为民的初心始终不改。他们用信念维护法律尊严,用忠诚守护公平正义的阵地,让检徽更加闪亮,让社会更加和谐。
近年来,在许昌市委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设“检察业务强市”和“检察工作强市”奋斗目标,按照“五抓并举”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该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曾被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获得过“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等称号,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全市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截至目前都是“省级文明单位”,其中有3个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另外3个是“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相继涌现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范仲瑾,“全国模范检察官”胡永伟、李雅,“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刘爽等一批先进典型。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说:“回眸昨日,我们满怀深情;展望未来,我们任重道远。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扬新征程之帆,乘新时代之风,奋勇争先,逐浪而高,继续前行!”
检察队伍在变,忠诚本色始终不改
时光倒流,回首既往。
1951年4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1950年第一号训令,河南省人民检察署许昌分署成立。1978年12月24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许昌分院恢复重建。1986年,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豫检人字(1986)第9号通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许昌分院被撤销,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成立。
林维新曾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许昌分院办公室主任,已退休多年。据其介绍,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时,全院有检察干警100名,筹建者仅有8人。由于历史原因,其中不少人缺乏从事政法工作的经验,且文化程度偏低。
事业兴盛,人才为要。
几十年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该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和大局,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导向,坚持不懈以党建为统领,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共有检察干警669人,员额检察官183人。其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有检察干警122人,员额检察官30人。在我市检察队伍中,91.7%的检察干警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0.1%的检察干警毕业于法律专业。
政治建设是根本,必须摆在首位。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抓牢党建是第一责任、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将市委部署的党建工作“四大工程”和“五化”管理落到实处,把党建工作“六项措施、四项制度、三个清单”落实到位,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锤炼检察干警的党性。该检察院机关先后荣获“全市红旗党组织”“市直机关优秀党建项目”“‘五化’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过硬本领是保障,需要千锤百炼。该检察院全面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强力推动“百名检察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选拔97名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并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精品案件、优秀文书评选活动。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初步形成了1名“全国业务专家”,4名“全省业务专家”,30余名全国、全省“十佳”“优秀”和百名“全市检察人才”梯队。
内设机构在变,服务脚步始终不停
回望过去,始见初心。
几十载风雨兼程,许昌检察事业在探索和实践中奋力前行。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晋伟杰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起初仅设置有刑事检察科、侦查监督科、经济检察科等9个内设机构,之后检察机关的机构不断调整。2017年年底,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市检察机关又完成了一次调整,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以及137名检察干警按时转隶到监察委。
今年4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又进行了内设机构改革。改革之后,该检察院共设15个部门。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具体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故意杀人、抢劫、毒品、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案件;第四、第五、第六检察部主要对刑事执行、民事生效裁判、执行裁定、执行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等进行监督,并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八检察部负责受理和办理控告和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理论研究等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相继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虽然机构不断调整,但‘许检人’始终牢记‘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服务大局的脚步从来不曾停歇。”晋伟杰说。
公益诉讼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神圣职能。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起来。2018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按照部署,我市检察机关牵头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和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加强与20多个单位的联络对接。今年8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和许昌市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我市检察机关围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国有土地出让金等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截至今年6月,共依法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1条,立案98起,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2份。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追缴6800余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一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检察院秉承“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的理念,推动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建立“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2018年3月,该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今年8月28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定》,标志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检察主导、教育主责、社会联动”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大格局在我市初步形成。
“服务大局首先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重点要服务企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积极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落实许昌市委的工作要求,研究出台服务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十条意见”,细化完善服务非公企业“七项制度”,推出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努力把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措施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中。2018年以来,我市检察干警共走访民营企业108家,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72条,帮民营企业解决问题21个。
中流击水,奋勇者先。张桂平表示:“在新的历史时期,‘许检人’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用智慧和担当推动我市检察事业发展持续向上向好向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办公条件在变,监督使命始终在心
何洁是一名“老检察”,今年1月正式退休。1979年,她通过招录考试进入检察机关。40年来,她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了检察事业,亲历和见证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历程。
据何洁介绍,恢复重建后,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先后设在地区公安处和行署招待所。1983年1月,该检察院搬迁至市区前进路1号,和许昌市司法局在同一栋大楼内办公。这段“一楼两主”的历史,一直持续到1998年许昌市司法局搬出。2006年6月,该检察院搬迁至位于市区建安大道上的新办公楼。
何洁告诉记者,她刚进入检察大家庭时,见到的最“先进”的办公用品是一台半旧的手动活字打字机。他们外出办案一般骑自行车,经常弄得“灰头土脸”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他们有了偏三轮、吉普车、轿车。近年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论证、科学配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办公办案硬件设施不断得到改善,现在人手一台电脑,有了局域网、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活动室等。
过去,“许检人”办案需要来回奔波。如今,他们“足不出户”就可以提审、庭审。这得益于该检察院实施的“科技强检”战略。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电子检务工程和“三远一网”( 远程提审室、远程庭审室、远程送达室和基础工作网)建设,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水平和办案效率。我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办案区、未检办案区、驻所检察室进行改造提升,高标准打造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12309 ”检察服务中心,逐步实现了办公办案的规范、智能、高效。
我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记使命担当,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和第一责任。围绕党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三大战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两抢一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许昌建设。
张桂平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面对检察事业的浴火重生和法律监督的重塑再造,面对许昌检察的发展愿景和使命担当,全市检察干警将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确保‘检察业务强市’和‘检察工作强市’奋斗目标早日实现。”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