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949年7月,许昌专署建立司法科开始办公。从此,许昌法院事业正式起航。时光荏苒,岁月如歌,转眼已是70年。
对我市两级法院来说,这是薪火相传、坚守法治的70年;是耕耘不辍、不断奋进的70年;是追求公正、为民司法的70年。
今日,本报推出系列报道,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各项工作取得的飞速进展和喜人成效,重温时代变迁中法院人锐意改革、砥砺前行的奋斗历史。
看点
70年峥嵘岁月,70载风雨历程。伴随着新中国成长的步伐,我市两级法院也走过了一段不寻常的道路。
从无到有,从简陋的办公平房到威严神圣的审判大楼,从步行、骑自行车办案到开警车执行,从最初的100 余名干警到现如今1000余人的大队伍……变化的是时代的发展、改革的步伐,不变的是一代又一代法院人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法院:从无到有 办公条件:逐步改善
如今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前身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前。
1949年2月,豫西二、五专署合并,成立许昌专署。同年7月,许昌专署建立司法科开始办公,这便是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
1951年4月,伴随着许昌专署司法科的撤销,河南省人民法院许昌分院建立。1955年1月,河南省人民法院许昌分院撤销,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建立。1986年,根据豫发(1986)5号文件规定,许昌地区撤销,许昌市建立。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院之初,我市两级法院办公用房都是几间平房,有的还是和其他单位合署办公。比如,鄢陵县人民法院是与该县公安局在一个大院办公,孤零零的三排平房始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院机关只有民事、刑事两个审判庭和一个办公室。由于办公场所破旧狭窄,199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该法院开始兴建法院新办公楼,并于1999年正式搬入,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至于人民法庭,则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同步成长的。改革开放之初,拨乱反正,百废待兴,为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落实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两便”原则,我市两级法院陆续在各乡(镇)设立人民法庭,办公场所不是借用其他部门的一两间办公室,就是安排在普通的民房里。审判庭也极为简陋,审判席多是用两三张破桌子合并而成,有的甚至是砌的台子。
随着法院办公条件的改善,人民法庭也开始有了自建的办公场所。2001年,我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精神,彻底改变了人民法庭的落后面貌。新建的人民法庭办公楼标识清晰,让人一看就生敬畏之感。办公区、审判区功能明确,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一应俱全。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信息化、庭院化‘五化’标准全面推进标准化人民法庭建设,实现新时期人民法庭的转型升级。”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华表示。
交通工具:从自行车到警车 服饰:从“干部服”到法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市两级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官的办案交通工具在不断升级换代,法官所穿的制服也经历了数次演变。
“从新中国成立到1983年之前,法官没有统一的制服。当时,稍加改良的中山装成为男装的主要款式,而女装只是在男装的款式上稍加改变。人们称这种服装为‘干部服’。那个时候,干警下乡办案,近者,步行着匆匆走去;远者,骑自行车长途跋涉,或搭乘每天定时的火车或公共汽车。改革开放之初,计划经济潮流尚未消退,买辆自行车很难,得凭‘自行车票’去百货公司购买,一个单位一年名额也没几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高明回忆道。
直到1984年,我市两级法院才开始在审判活动中统一穿着制服,当时的审判服为佩戴肩章和大檐帽的军警式制服。2001年,法官再次换装,告别了肩章和大檐帽等军事色彩较浓的装饰,代之以法袍和西服式制服、佩戴胸徽,法官的外在形象焕然一新。
随着法官制服越来越突显鲜明的职业特色,法官的出行也跟上了时代的步伐。从三轮摩托车、吉普汽车到轿车,外出执法办案越来越便利。如果当事人在省外,干警坐飞机或者高铁去办案也是常有的事儿。
人员结构:从低学历到高学历 队伍管理:从混编管理到分类管理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我市两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普遍缺乏高学历人才,更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很多法官是从退伍军人、工人、医生、教师等群体中产生的。1995年之后是我国高等教育也是法学教育的大发展时期,我市两级法院招录的法官后备人才基本上都拥有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受过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法院招录干警的标配。”建安区人民法院退休法官贠桂荣回忆。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经修改后实施,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实行法官定额制度,彻底改变法官职业大众化问题,严把法官“入口关”。
这让我市两级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实现了又一次的飞跃,通过司法考试并拥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成为法官的标配,越来越多高学历人才进入法院。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全院现有干警17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9人,本科文化129人,双学位2人。
伴随着职业素养的提升,法院队伍的管理也从“行政化”向“专门化”逐渐转变。2016年11月14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的带领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魏都区人民法院和长葛市人民法院131名首批入额法官身披法袍,面向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我市两级法院正式铺开。
“与法官员额制改革同步的,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要求,我们把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并将法官独立于公务员管理序列,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人事管理制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世旭说。
如今,经过两次选任工作,我市两级法院员额法官人数已达到303名,司法辅助人员359名,司法行政人员100名。在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道路上,我市两级法院正在阔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