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伟刚)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按照“屋顶广告禁设、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其他户外广告备案”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规划许可期满且不予续批的户外广告,包括依附类牌匾等,依法予以拆除;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拆除。
行动中,濠江区根据拆改清单,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设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限期做好自行整改和拆除工作;对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未按要求自拆或拆除不彻底,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审批手续的一律实行集中拆除。濠江区还将对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未拆、漏拆、拆除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并提出拆除整改要求或实行集中拆除,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违法户外广告死灰复燃。通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濠江区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完善了管理法规,实现了“屋顶禁设、地面严控、墙面有序、高立柱有效治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