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市财政局:“改”出新气象 展现新作为

编者按

近年来,市委、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委、省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坚持因案制宜、逢案必改,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地、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巩固发展了许昌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了坚强保障。即日起,本报开设《以案促改好事例》专栏,重点对案发系统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着力在全市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

本报记者 杨伟峰

“要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聚焦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范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在全市财政系统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在今年市财政局召开的全市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萧楠掷地有声。会上,该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四个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这是市财政局深化以案促改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局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拔“烂树”、护“森林”、重建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以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在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务求实效上见真章。

以案为鉴,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市财政局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市投资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留智案,在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和市属国有投资公司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力求触及灵魂、净化心灵,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打扫思想灰尘,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案促建,发挥制度笼子的约束作用。市财政局共梳理廉政风险点222个,制定防控措施256项。针对赵留智案暴露出的国有投资公司监管方面的机制漏洞和突出问题,先后出台了《许昌市市属投资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许昌市财政局驻市属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专员管理办法》等30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进一步健全了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同时,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制定了《市直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保障市直资金存放的公开透明;围绕监督检查、资产评估、投资评审等财政业务工作,出台《中介机构选用管理办法》,有效堵塞了中介机构选用过程中的漏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以案促改,持续优化政治生态。该局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特权思想、效率低下、担当不足、享乐主义、纪律松弛5个方面20项突出问题,形成了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财政管理和运行机制,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以改促干,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以案促改,该局切实依法履行财政部门职责,持续做大财政“蛋糕”,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为民当家理好财”功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改革;严把预算评审、政府采购、资金审核等关口,节约财政开支;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力保障和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建引领,深化以案促改,确保财政干部、财政资金、财政业务‘三个安全’,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供坚实财政保障。”萧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