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鄢陵县人民法院

执行干警千里追踪 被执行人无所遁形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乔瑞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被执行人却心存侥幸,四处藏匿,妄图逃避执行。10月12日,鄢陵县人民法院4名执行干警远赴深圳,连夜蹲守,于次日成功拘传“消失”已久的失信被执行人付某,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初心。

付某现年41岁,家住平顶山市湛河区。5年前,付某分两次向襄城人黄某借款80万元,期限为1个月。借款到期后,黄某多次催讨,付某在支付了3.5万元后便不再偿还。为要回余款,2016年,黄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该法院依法判决付某偿还黄某借款76.5万元及利息,但付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

2017年3月,黄某向异地执行法院鄢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被执行人付某已“消失”了,曾经的居住地也早已被拆迁。执行干警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并经过多方查控,未发现付某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只能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10月11日晚,该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延军突然接到申请人黄某的电话,黄某称被执行人付某现在深圳打工,并提供了相应线索。逃避执行者,虽远必追。李延军连夜召开会议、梳理案情、准备材料、部署行动,集中优势力量奔赴深圳寻找被执行人。

10月12日一大早,4名执行干警便踏上了行程,赶到目的地时已是夜晚。为确保此次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顾不得休息,根据现场情况连夜轮班蹲守,等待付某“现身”。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夜的蹲守,通过调取监控、走访,次日11时许,执行干警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廉租房内控制住被执行人付某。

“找到你不容易啊,跑了1000多公里!欠债还钱,法院已判决,这是你不可逃避的义务……”面对付某,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若拒不履行将被拘留或构成拒执罪等法律后果。然而,付某始终表示自己没有钱,无力偿还。鉴于此,执行干警决定将其拘传至鄢陵县人民法院。

据悉,付某已被顺利带回鄢陵县人民法院。由于其拒不履行义务,该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