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关于收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土地使用者的申请,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批准,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拟收储该宗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7)许昌县不动产权第0000583号(宗地面积13690.60㎡),使用权人为刘强,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于许昌县尚集镇昌盛路东段北侧(许昌市建安区昌盛路东段北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由于城市规划调整,本次拟收储该宗土地,收储面积为13690.60㎡(约合20.5359亩)。

如上述土地有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等情况,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责任自负,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后依法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联系电话:0374-5151878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7109室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