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伟刚)2018年12月,湖南省株洲市发布实施《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控制规划(2018—2035)》。《控制规划》坚持以控制为主,按照减量提质的原则,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区域、设置路段、设置类别分别提出了控制要求。
分区域进行控制。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划分为严格控制区、一般设置区、集中展示区等三大区域。严格控制区主要指户外广告的设置对城市建设目标、景观形象、设施使用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城市区域;一般设置区主要指广告设置对城市建设目标、景观形象、设施使用影响较小的城市区域和路段;集中展示区主要指商业活动密集,人流量大,户外广告价值高且有利于体现城市经济繁荣特色的区域。
分路段进行控制。针对户外广告设置路段的不同,以株洲市中心城区内主干路、次干路两侧用地性质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等级和道路在城市中的风貌特征,将城市道路划分为集中设置路段、控制设置路段、禁止设置路段三类。
分类别进行控制。禁止气球、气模等悬挂式广告设置;中心城区禁止设置屋顶广告、高立柱广告、护栏广告等;禁止设置小型独立支撑式广告;禁止灯杆、电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限制城市家具设施广告设置;限制围墙广告设置;实物造型广告原则上不宜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仅允许设置于商业地块中商业建筑外墙及裙楼楼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