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及时查看车门是否锁好 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无须购置撬锁装备,不用砸碎车窗玻璃,只要随手拉拉车门,凭运气就能轻易盗取财物。昨日,记者从禹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抓获一名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这名犯罪嫌疑人就是采用这种手段,不费吹灰之力多次得手。

【身边的事】

事情要从9月27日说起。当日12时许,禹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陈先生打来的报警电话。电话中,陈先生说,其把车辆停在禹州市建设路东段一会所门口后,放在车内的7000余元现金不见了。

接到出警指令,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验,办案民警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发现陈先生的车辆有任何破损之处。犯罪嫌疑人是怎样实施盗窃犯罪的?办案民警调阅大量视频资料,走访周边群众,希望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名环卫工人的指引下,办案民警在一垃圾箱内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丢弃的物证。据此,办案民警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发现蒋某有重大嫌疑。经查,31岁的蒋某家住禹州市鸿畅镇,曾因盗窃多次被打击处理。

围绕蒋某的社会关系,办案民警加大侦查力度,很快便摸清其行动轨迹。10月9日16时许,办案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蒋某在禹州市区一网吧出现,便迅速前往将其抓获。

经讯问,蒋某对今年8月份以来在禹州市区,采用随手拉车门等手段,疯狂盗窃车内财物10余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已被禹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此案中,蒋某屡屡作案成功,主要是利用了驾驶人的疏忽大意。因此,防范车内财物被盗,驾驶人务必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始终紧绷安全弦,养成良好的用车习惯。驾驶人务必牢记,离开车辆时,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车内,停放车辆时最好选择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此外,车主还应记得,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养成下车随手锁车门和车窗的习惯,且离开车辆时务必再次查看车门是否锁好,查看车窗是否关好,坚决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如果车内财物被盗,不管案值多大,驾驶人都要“第一时间”报警,便于警方有针对性地打击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