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范围
在魏都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 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四)国家、我省和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12月31日
三、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参保缴费次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缴纳方式
1. 社区集中缴费。
2. 魏都区市民之家税务窗口申报缴纳,或通过自助办税机缴费。
3.使用“河南税务”App手机终端、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行缴费。
五、缴费标准
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50 元
六、征收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魏都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283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