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杭 通讯员 周金甫)自10月起,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筑牢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会。
培训会上,相关人员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亮点及修订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结合近年来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细致地讲解了《条例》。
“特别是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后,安全生产工作内外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修订完善显得十分必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需要,更是适应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修订《条例》的过程坚持并贯彻了立足实际、全面修订、便于操作、适度超前等原则,尽可能制定出最好的、符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法规。
据悉,《条例》共七章64条,在原《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修改,其中删除23条、修改合并35条、新增28条、保留1条。《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章目基本相同,包含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内容。《条例》中有52条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有针对性地解决上位法在我省实施中的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在加强重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监管方面确立了一些新的制度。
《条例》的突出特点主要体现为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重点行业及事项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就学习贯彻《条例》,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宣传贯彻,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培训,全面理解掌握《条例》修订的新特点、新内容、新规定;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格履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条例》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