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变干净了,楼梯小广告不见了,交通更有秩序了……人们梦寐以求的“天蓝、地绿、水净、城靓、人美”的生存环境,正逐渐变成现实。这些都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断深入所带来的硕果。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也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保持常态化。这种常态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创建时段,而是始终让文明成为每个人生活的常态。这需要靠日积月累的积淀,而不是一蹴而就;要靠循序渐进的引导,才能由量变进入质变。
“创文”工作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主战场,也是改善城市形象、拓展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其目的是通过“创”,实实在在地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将文明内化为市民的行为习惯,使广大群众可以轻松享受更美好的生活。
巩固创建成果任务艰巨,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需要广大市民不懈的努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强组织、配强力量,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继续发挥好“创文”指挥部领导分包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创文”观摩点评、现场办公制度,继续实行创建工作季测评、年总评,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全域测评、暗访督导、问题通报、负面清单、季度排名等工作制度,加强创建工作督导考核,健全创建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文明创建常态化,需要突破传统的创建思维,用全新的理念和方式将文明融入整个社会发展之中。10多年来,我市坚持为民创建、创建惠民,持之以恒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文明理念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方方面面,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改善民生的过程,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15年2月,我市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11月,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审核确认,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常新。只有紧紧扭住“常态”“长效”这个硬道理不放松,驰而不息、持之以恒,才能让创建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