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许昌市委巡察组集中向七届市委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许巡办)按照许昌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9月30日,许昌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侨联、市投资总公司、市残联、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所辖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25个村(居)、市东城区及所辖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50个村(居)、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所辖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32个村(居)、市工商联、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社科联、市建设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10月30日至11月5日,7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侨联、市投资总公司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侨联。一是政治意识弱化,党组核心作用不突出。学习贯彻新精神新要求不够全面深入,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专项工作成效不明显,在适应侨情变化、深化为侨服务、推进侨联自身建设上缺乏主动作为。二是职责定位不准,桥梁纽带作用不明显。夯实基层建设不够,基层侨联组织覆盖面较窄,服务侨胞侨眷不足,缺少服务归侨侨眷、开展侨联工作的有效平台。对引领服务新侨创新创业工作重视不够,政策解读较少,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作风建设不严,“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支出事项手续不完备,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支出等问题仍有发生。2.市投资总公司。一是党的领导和基层党建工作虚化薄弱。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缺失,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没有有效建立。学习新思想不够自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不够规范。对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重视不够,一些关键岗位缺乏过程监管。二是公司决策运行和员工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民主科学决策有差距。聘用人员不规范,用人信息不够透明。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用人机制不够灵活,后备人才储备不足。三是经营管理理念和资金风险防控明显滞后。现代企业管理能力存在不足,资金遗留问题严重,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委托贷款制度制定不够严谨,履行贷款发放程序不严格。四是整治“四风”问题和执行财经纪律刚性不够。文风会风整治不力,深入投贷企业调研较少,部分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违规发放奖金补助,车辆使用和油、修费用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忽视账务日常管理,未及时足额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费。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残联、 市产投公司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残联。一是“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核心引领作用不明显。落实中央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精神、统筹推动中央助残政策落地不到位。发掘典型不够,宣传力度不强,激励残疾人逆风飞扬的意识较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淡薄。二是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会一课”形式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选任干部程序不规范,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临时人员,重要岗位使用临时人员。擅自增设科室,人员超编、岗位超职数,长期借调人员。三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监督责任表面化,执纪问责轻描淡写,以案促改流于形式。履职尽责不到位,群众观念淡薄。四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廉洁风险较大。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流失,支出手续不合规,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丛生。项目招投标不严谨。2.市产投公司:一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存在差距,核心作用不明显。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二是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不高。重业务轻党建,党员学习教育质量不高,主题党日活动重形式轻效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专业化人才缺乏。三是“两个责任”混为一谈,作风不严不实。主体责任虚置,监督责任缺失,追责偏轻偏软。履职尽责不认真,工作不严谨,破解困局不够,责任担当意识不足。四是廉洁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重。财务管理混乱,公务用车油耗巨大,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治不力。违规发放各种福利补贴补助,违规购买高档白酒、茶叶,涉嫌私车公养。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反馈的主要问题:1.开发区。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总揽全局不够坚强有力。党建对经济发展政治引领乏力。创新发展步子不大效果不明显。“两个责任”落实形式化问题突出。二是干部管理薄弱,组织人事工作活力不足。体制机制僵化,人才缺失问题突出。进人随意任性,本领恐慌问题突出。教育管理松散,违规违纪问题突出。三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工作不深不细,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担当担难精神缺失。法纪意识淡薄,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项目管理粗放,存在规避招投标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存在选择性整改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不到位,一些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未真正彻底解决。2.长村张街道办事处。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的建设薄弱。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的建设薄弱。二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党员发展不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发展党员“近亲繁殖”。三是财务监管缺失,违规违纪问题频发。 “三资”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为所欲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隐患。四是作风不严不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未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存在“雁过拔毛、蝇贪蚁腐”现象,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个别村干部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独霸一方。3.龙湖街道办事处。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严格。思想建设明显缺失;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二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民主决策制度形同虚设;基层党组织管理松、散、软。三是廉洁纪律意识淡化,违规违纪问题突出。资金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四风”问题依然突出。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干部队伍管理松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东城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反馈的主要问题:1.东城区。一是核心引领作用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领导弱化,发展后劲不足;“两个责任”缺失,压力传导递减;基层党建阵地缺失,村级党组织凝聚力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二是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群众观念不牢,民生实事抓得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处理信访上推下卸;进取精神不足,项目建设推进迟缓;工作纪律不严,部分干部长期“吃空饷”。三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法违纪问题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拆迁安置违纪问题易发,招标评审领域乱象丛生,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四是组织人事纪律松弛,干部队伍管理无序。机构设置不严肃,干部选用不合规,进人把关不严,人事管理不规范。2.半截河街道办事处。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乏力。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征拆补偿、回迁安置信访问题频发多发,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基层干部廉洁意识差,财经纪律遵守不严格,擅自发放值班、加班补助。四是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明。人编分离问题突出,混编混岗现象严重,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3.邓庄街道办事处。一是“四个意识”树得不牢,管党治党宽松软。政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弱化,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二是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作风疲沓浮漂,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信访稳定问题突出。三是遵守廉洁纪律不严,“微腐败”问题依然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基层腐败问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漏洞。四是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编制管理混乱。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编制管理混乱,换届纪律执行不严。4.祖师街道办事处。一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政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不扎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二是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能力欠缺。乡村振兴有差距,群众观念树得不牢,干部作风浮漂散漫。三是规矩意识淡漠,廉洁纪律松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资金管理乱象丛生,基层干部违纪问题多发。四是组织纪律松懈,人事管理有章不循。选人用人不规范,机构管理不严格,工资关系混乱,治理“吃空饷”不力。5.天宝路街道办事处。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思想教育流于形式。二是作风建设不扎实,群众观念树得不牢。“四风”问题易发频发。责任担当不力,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三是廉洁纪律松弛,违纪违规问题多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项目领域乱象丛生,资金资产监管混乱。四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人事管理存在漏洞。人员管理混乱,干部档案材料不全,“两委”换届把关不严、质量不高;6.永昌路街道办事处。一是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主体责任弱化,监督责任缺位。二是干部作风不扎实,进取精神不足。干事创业热情不高,攻坚克难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树得不牢。三是廉洁纪律执行不严,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四是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人事管理不到位。人员管理混乱,干部培养机制滞后,激励机制不健全。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反馈的主要问题: 1.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是政治统领不够有力,统筹谋划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管控不力。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有差距,破解发展难题的力度不大。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不够,推动乡村振兴反应慢、行动迟。二是党的建设抓而不实,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领导班子抓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不够,督促指导基层党建不到位,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人员招聘使用混乱。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表现多样。违反财经纪律现象较为突出,“四风”问题边纠边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担当作为不够。四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较为集中,巡视整改存在应付过关思想。2.尚集镇。一是政治意识弱化,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政治意识树得不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党建工作弱化,人事管理不规范。党建问题突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人事管理不规范。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镇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镇纪委监督责任弱化。四是作风建设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频发,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3.魏武街道办事处。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思想建设虚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组织建设薄弱,人事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弱化,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队伍管理宽松软,选人用人不规范。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风险防控不到位。主体责任淡化,监督责任缺失,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四是作风建设松弛,“三资”管理混乱。“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管理混乱,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4.忠武街道办事处。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温差,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党建工作有短板,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运行不畅。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不牢。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监管不到位。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纪律、作风建设不严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作纪律执行差,群众观念淡漠,侵害群众利益事件时有发生。5.永兴街道办事处。一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中心工作推进不力。党委会决策职能弱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滞后。二是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偏差,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不严,人事管理体制不完善。三是管党治党有短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缺位”。四是执行廉洁纪律不严,违规违纪问题易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财务管理乱象丛生,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工商联、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工商联。一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缺失;党建工作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位。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两个健康”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进取意识差,开展党的统战工作不够有力;作风疲沓,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能力弱,履职尽责不到位。三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人事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借调及临时聘用人员手续不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中层干部长期空缺。四是纪律规矩意识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国有资产处置违规;借参会之机延期返程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市水投公司。一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不力。主要表现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两个责任”缺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缺乏责任担当,公司生产经营存在较大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风险较大;债务风险防范不力;内控制度不完善。三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乱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四是组织人事管理混乱,档案管理不精细。主要表现在人事招聘乱象丛生,违规增设机构,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社科联、市建设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社科联。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指示精神有落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发展团体会员不积极不主动,对全市社团组织底数不清,规矩意识淡漠,各种学习、会议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二是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组织生活不严肃,以上率下意识不强,作风建设不扎实,干事创业氛围不浓。三是财务管理混乱,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经费使用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违规购买礼品、发放纪念品,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存在挪用社科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等问题。2.市建投公司。一是党委领导下的国企治理体系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名无实,组织架构不科学,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用人及薪酬分配体系改革等不到位。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体责任虚置,监督责任缺位,组织建设缺乏活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支部换届不规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三是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四是选人用人不规范。人员招聘随意,人岗适配度不高,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绩效考核不严谨,指标设置简单粗放,考核流于形式。

就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在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强化认识,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头脑和坚定决心;迅速行动,坚决有力地抓好问题整改;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纪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转化成果,提升各项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