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通告

许建军(身份证号:411024197302166218),因你未遵守我单位规章制度,长期无故缺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请你自接到通告起10日内到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许昌隆源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鄢陵县分公司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