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废除农业税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从1990年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起,农民减负和农村税费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90年到1999年,中央着重解决国家税收之外对农民的各种收费、罚款和摊派问题。

进入21世纪,税费改革开始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进行试点。2003年,全国所有省区市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达到305亿元。

从2004年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的阶段,2005年全面取消牧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