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我局拟将位于许州路以东、站前广场以北,四至为东至烟墩郭社区居民委员会、西至许州路、南至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至烟墩郭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实地勘测面积370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许昌市分公司,用于许昌市邮件处理中心项目用地。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府西路5号楼,联系电话:2988530)提出,逾期我局将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