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要闻·广告

告张巍巍同志公告函

张巍巍女士:

鉴于您(身份证号:411***********1527)自2019年8月11日起未正常出勤,并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请您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或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若逾期没有返回公司上班或未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依据公司制度规定,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媒体发布公告。

特此告知

许昌许继晶锐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