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巧霞 董全磊 通讯员 梁亚莉
核心提示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今年以来,鄢陵“检察人”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不忘初心、务实重干,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他们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检验工作质效的标准,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用忠诚和担当为鄢陵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伟宏说:“鄢陵检察机关将始终紧跟党委、政府的决策步伐,以迎接挑战的‘拼劲’、迎难而上的‘韧劲’、迎头赶上的‘闯劲’,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向上向好、向优向善,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敢为善为,一刻也不放松
关键词:“公益诉讼”
【镜头】今年8月12日上午,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首次运用无人机对一起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该检察院将科技融入办案,专门购置无人机,充分发挥其视野开阔、拍摄面广等优势,为办好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科技支撑。检察干警熟练操控无人机,在20米左右的高空对一砂石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拍摄,取得了清晰的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
自我国以立法形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全力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及时汇报到位,争取多方支持。该检察院多次就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机关进行专题报告,并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鄢陵县名优花木科技园区是鄢陵县人民政府重点打造的旅游对外形象窗口,但部分货车司机在夜色的掩护下违规驶入园区。该检察院检察干警发现线索后,连续多日熬夜实地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在鄢陵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他们向鄢陵县公安局、鄢陵县交通运输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两个部门迅速行动,在重要路口增派警力、增设交通标志、加装监控设备,加大对违规货车的查处力度,使园区旅游环境很快得到明显改善。今年“十一”期间,该县实现旅游收入3.8亿元。
组织保障到位,配齐办案力量。该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检察长汪伟宏任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充实到公益诉讼检察岗位,采取专题讲座、座谈讨论、庭审观摩等措施提高他们的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出庭诉讼能力,使办案质效大大提升。今年7月,该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在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时,发现马栏镇一炼铝小作坊违法持续向空中排放废气,向周边农田倾倒固体废弃物。为保护生态环境,他们在立案审查的基础上,向鄢陵县人民法院提出环境保护禁止令申请。这在全省检察机关是首例,得到了鄢陵县人民法院的支持。8月1日上午,他们和法官在炼铝小作坊门口张贴了环境保护禁止令。
协作配合到位,增强工作合力。对内,该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形成了各部门配合与支持的良好局面。对外,该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构建了“检察监督为主导,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格局。今年4月,该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干警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张某伙同他人多次盗挖河堤土方,不仅构成盗窃罪,而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有关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他们委托专业机构对河堤修复费用进行评估,依法对张某提起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河堤修复费用74108.01元。为解决公益诉讼资金的收取和管理问题,他们协调财政部门设立河南省首个公益诉讼资金账户。张某将河堤修复费用存入公益诉讼资金账户后,他们向河道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被盗挖的河堤进行了及时修复。
跟踪监督到位,注重工作实效。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检察院强化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今年3月,他们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向鄢陵县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修缮烈士陵园设施,完善保护制度。在他们的跟踪监督下,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烈士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
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任要卿说:“我们不会有松口气、歇个脚思想,将再接再厉,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聚焦问题,提升办案效果,为守护碧水蓝天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效率公正,一个也不能少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
【镜头】“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不会再冲动行事,今后遵纪守法……”不久前,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鄢陵县马坊镇的王某说。
王某是一名专业型科技人才,在鄢陵县某上市公司负责多项重大科技项目。2005年12月的一天,他和潘某等人对刘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一人轻伤,多人受轻微伤。案发后,潘某赔偿伤者3000元钱。今年7月25日,王某自首。
由于王某对企业持续发展作用不可或缺,鄢陵县某上市公司希望不起诉王某。接到申请书后,办案检察干警进行大量社会调查,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公安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敦促王某向刘某等人赔礼。最终,鉴于此案距今较久,案发后王某真诚悔罪,本着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的目的,鄢陵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小娜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把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作为、主动探索,努力实现案件办理规范化、高效化、均衡化。
探索联动机制,实现权益保障“规范化”。该检察院与鄢陵县司法局积极沟通,建立“定点式”值班律师制度。按照该制度,法律援助律师每周二、周四轮流在该检察院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周一至周五固定在鄢陵县看守所值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该检察院建立“规范化”不起诉制度、“全程式”权利告知机制等,坚持每案宣讲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全面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推动双方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能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注重精简流程,实现案件办理“高效化”。该检察院把好案件“受理关”,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滥伐林木四类案件纳入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成立简单案件办案组专门办理,实现了简案快办;把好案件“程序关”,建立“五集中”即“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签字具结”“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开庭审理”办理机制,实现了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快速流转;把好案件“审理关”,优化法律文书制作,创新讯问笔录模板,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清晰展现案件信息,节省了程序性事项操作时间。
坚持精准量刑,实现裁判结果“均衡化”。该检察院坚持“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原则,明确“阶梯化”从宽幅度,打消了个别犯罪嫌疑人“钻空子”的侥幸心理;做好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裁判结果统计、分析,通过统一量刑标准、强化量刑情节审查和裁判结果监督,推动相同罪行在法院裁判中能得到大致相当的处罚,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情形,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该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59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52.64%,在全市6个基层人民检察院中位居第一。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无上诉、抗诉。
“我们将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检察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鄢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郑小娜说。
办实办好,一件也不能落 关键词:“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镜头】“陈律师你好,接到您的申请后,我们立即进行立案审查,同时书面征求了办案部门的意见……特将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于您。”“收到,谢谢!”
这两条短信保存在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宋卉冰手机上,是该检察院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缩影。该检察院把此项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关键载体,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让来信人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民服务的真心实意。
群众来信虽是一封封“小信件”,但件件回复承载着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的“大情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承诺就要践诺,践诺就要落实。”汪伟宏表示。
今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先后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责任到人、流程清晰、任务细化”,采取有力举措持续强力推进,以真事真办、实事办实的工作成效兑现承诺。
严把责任落实“关”。该检察院根据“谁接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紧压实压细工作责任,要求主管领导主动靠前带头审查督办,推动群众来信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该检察院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于群众来信处理不及时、拖沓延误造成不当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把受理登记“关”。该检察院要求各相关部门收到群众来信后,在3日内移送第五检察部来信处理工作专班统一受理。第五检察部来信处理工作专班建立群众来信办理台账,同步登记信件来源、来信人、反映问题和诉求、收到时间、答复时间及方式、答复内容等情况,便于核查和监督。
严把流转效率“关”。对符合本院受理的案件,该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来信处理工作专班及时高效地分流移送至办案部门办理,同时将信件上传至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做到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对来信的处理情况实时追踪,督促提升各个环节的办理效率。
严把答复反馈“关”。该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来信办理的逐案登记、跟踪督促,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和进展情况,并在期限届满前15天提示办案人员。对3个月无法办结的,他们逐月告知来信人办理状态,办案部门要向党组说明情况。对已经办结的,他们挑选信访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尽可能运用群众易接受的语言进行答复,增强释法说理的实效性,提高答复反馈质量。
截至目前,该检察院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70件,除无联系方式外,第五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均已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回复率为100%。其中,47件做到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按期办结率为100%。
“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温度。”宋卉冰说。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