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由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