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食品药品安全

我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王旭)农村市场因为范围广、隐蔽性强,一直是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为了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营造良好的农村食品经营环境,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自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盯农村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场所等为突破口,坚持反复抓、持续抓、出重拳,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7家、食品小作坊495家、食品销售店13681家、餐饮店8672家、小摊点862家、学校食堂624家,监督抽验2624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841份,查处案件278起。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自2019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9年11月底结束,主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学校及其周边等为重点区域,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确保食品原辅料的质量安全;严查农村假冒产品,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食品进行严查;对于辣条、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等“五毛食品”进行严格监管。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该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订印发了《2019许昌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等,并将该项工作与学校及其周边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工作相结合,加大对全市农村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

加强监管,规范农村经营秩序

该局以农村地区食杂店、便利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清点农村食品经销商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其严把进货关,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食品。在现场监督检查中,该局坚持无“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进货索证等台账记录不完整不放过、操作流程不规范不放过、环境卫生不达标不放过,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019年以来,该局对全市校园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及索证索票、餐具消毒情况、食品留样及食品加工制作规范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该局以“四个最严”为核心,通过集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受理投诉举报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尤其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销售“三无”、腐败变质、假冒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销售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畜禽水产品的行为。该局对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食品安全存在严重违法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强化宣传,构建良好氛围

该局通过《许昌日报》《许昌晨报》,以及许昌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引导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加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共同维护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同时,该局还充分发动协管员力量,使其在农村庙会上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自觉抵制假冒食品。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该局多次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同时,组织学校负责人、餐厅负责人等开展培训,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治理的深入开展,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进一步巩固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规范整治力度,把查处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以监督抽验为手段,以检查促规范,以案件促提升,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水平,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转入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