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食品药品安全

我市2019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出炉

2019年,我市共接收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1262件,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1145件

本报讯(记者 张刚)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我市共接收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1262件(2018年同期1185件,同比增长6.5%),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1145件(占比90.73%)、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18件(占比1.43%)、药品类投诉举报71件(占比5.63%)、化妆品类投诉举报15件(占比1.18%)、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13件(占比1.03%),涉嫌违法的已经立案查处,立案38件,结案34件。

据悉,在所有投诉举报信息中,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承办的投诉举报共8件,禹州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35件,长葛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15件,建安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135件,鄢陵县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90件,襄城县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92件,原市食药监局魏都分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61件,原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226件。

在1145件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181件,占食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15.81%,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超范围添加、生产的食品混有异物、发霉变质、擅自改变企业标准、违规使用QS标识、使用虚假的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过期、虚假标注配料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流通环节投诉举报476件,占食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41.57%,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索证索票不齐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场所有老鼠、虚假标注生产许可等;餐饮环节投诉举报488件,占食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42.62%,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老鼠多、经营混有异物或腐败变质的食品、肉类无动物检疫证明、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具未清洗消毒、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

在18件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1件,占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5.5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6件,占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88.88%,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超出保质期、批准文号过期;使用环节投诉举报1件,占保健食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5.5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在71件药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11件,占药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15.49%,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经营环节投诉举报55件,占药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77.46%,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药品过期、购进渠道不明、药房无质量负责人等;使用环节投诉举报5件,占药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7.05%,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药品过期、药品里混有异物。

在15件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9件,占化妆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6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经营“三无”产品、无中文标签、质量问题;使用环节投诉举报6件,占化妆品类投诉举报比例的4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

在13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0件,占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比例的76.92%,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使用环节投诉举报3件,占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比例的23.08%,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资质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