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兆浩 通讯员 胡章仓)1月9日,许昌永跃旧机动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裕生祥物流有限公司、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许昌津药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列入我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的企业成功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拿到了企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为今后融资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四家企业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标志着我市已成功破解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发证问题,“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去年6月,市“四个一百”专项行动联席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许昌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尊重历史、提高效率、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的原则,解决许昌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有关遗留问题。根据规定,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在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符合办理登记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作,经联审联批后,按程序为企业办理不动产手续。
截至2019年10月31日,经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政府(管委会)核对把关,我市共有33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通过与市联席办反复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办公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其中有四家企业具备联审联批办理条件。经过会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三家单位分别在不动产登记联审联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为这四家企业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有解思维,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适度担责,更多地发挥协同组合作用,精细管理、定向施策,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努力实现“四个一百”专项行动企业不动产登记有关遗留问题全面解决,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