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子建)为了从源头上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传染源,近日,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体温监测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月8日起,全民开始监测体温,并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要求自行上报的发热症状者进行举报,一经核实,每例奖励100元,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每例奖励1000元。
根据《通告》,体温监测包括所有在鄢陵县域内居住人员(含暂住人员和非鄢陵户籍人员),监测形式以居民在家自我监测为主,凡有发热症状(腋下体温在37℃以上)的人员要在上午9点前上报给村(社区),物业小区、家属楼院、无主楼院居民报给防控值班处。对于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由镇、村(社区)医生初步诊断,镇卫生院筛查,按规定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