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双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管控不力,被约谈

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刘群力)3月12日,根据2020年双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PM2.5平均值排名最后一名的鄢陵县,公开约谈其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全市乡(镇、街道办)PM2.5平均值排在最后五名的建安区灵井镇、建安区河街乡、建安区张潘镇、长葛市石象镇、长葛市古桥镇,公开约谈其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

依据相关规定,我市对鄢陵县给予200万元经济惩罚;对建安区灵井镇、建安区河街乡、建安区张潘镇、长葛市石象镇、长葛市古桥镇,分别给予50万元经济惩罚。

此前,我市依据《关于对2020年双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实行单独考核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双节期间上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和加强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的通知》规定,对2020年双节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统计时间段为1月17日—2月10日。

据了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措施得力,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有效管控了全市烟花爆竹燃放问题,避免了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区域空气质量突高现象,全市空气质量同比得到明显改善。市政府及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领导多次带队参加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调研及督察,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