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3月31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根据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排名情况,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开约谈。 对1月份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5名的长葛市石象镇、襄城县双庙乡、建安区灵井镇、襄城县城关镇、襄城县范湖乡,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给予10万元经济惩罚。1月份,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中,排名后3名的分别是:魏都产业集聚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龙湖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对魏都产业集聚区、长村张街道办事处、龙湖街道办事处分别扣缴财政资金10万元,并公开约谈其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对1、2月份连续两个月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5名的襄城县双庙乡、襄城县城关镇、襄城县范湖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诫勉;对2月份单月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5名的襄城县丁营乡、襄城县麦岭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此外,2月份,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中,排名后3名的分别是:西关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依照规定,分别对其扣缴财政资金10万元,并公开约谈其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我市还对排名靠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奖励。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规定,对1月份排名前3名的丁庄街道办事处、五一路街道办事处、西大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万元;对2月份排名前3名的丁庄街道办事处、五一路街道办事处、新兴路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规定,对1、2月份连续两个月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5名的鄢陵县柏梁镇奖励财政资金5万元。 会上,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分别讲话,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