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昆仑)“您好!我公司已经收到了返还款项,多亏你们帮忙!”3月26日9时许,禹州市君安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訾福兴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感谢的话语。在訾福兴和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共同努力下,千里之外的深圳某物流公司终于追回了误转给禹州人张某的23660元钱。
2019年4月12日,深圳某物流公司出纳将本应支付给本公司一业务员的23660元报销款,误转给了与其同名同姓、曾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禹州人张某的银行账户上。发现失误后,该公司立即联系张某催要该笔款项,但终无结果。2019年10月,该公司负责人孙某经朋友介绍来到禹州市君安法律服务所找到訾福兴委托代理此案,訾福兴一纸诉状递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
两个月后,此案开庭审理,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深圳某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今年春节前夕,訾福兴把判决书邮寄给了该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但张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此时,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孙某真不知道转错的这笔钱何时才能要回。訾福兴安慰孙某相信法律一定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代表该公司向禹州市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今年3月中旬,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孙某的公司也开工运转,迟迟没有要回的23660元成了孙某的心病。疫情防控期间,訾福兴时刻关注着案件进展,并多次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一起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讲明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告知其一旦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就会影响其外出打工。
经过再三思量,张某主动联系訾福兴,表示愿意通过法院返还这笔钱。3月24日上午,在訾福兴指引下,张某把23660元转至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账户。随后,该法院将这笔钱又转给了孙某。至此,这起不当得利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