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与清缴不是一个新问题,几乎是年年清欠年年欠。为有效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近3亿。改革开放40多年来,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份基本保障。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全国自上而下拉起了一道道欠薪“高压线”。
高压态势,重拳治理,欠薪为何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导致欠薪的源头性深层次问题还未完全破解,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垫资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乱象依然存在。即将施行的《条例》,开启了依据行政法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新阶段,解决了之前主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治理的弊端。
在贯彻施行《条例》的过程中,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做到“执法+普法”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用工、劳动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强力整治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坚持“清欠+预防”相结合,既突出“战时”又抓好“平时”,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企业的监控、预警,对检查发现或举报投诉的拖欠案件,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理用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对严重违规、不依法整改的企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是检验政府公信力和干部执行力的试金石。希望我市相关部门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密切配合,扎紧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让农民工从此不“忧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