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晨)近日,鄢陵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微信视频庭审模式,审理了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视频庭审现场,仲裁员和书记员与申请人代理人和被申请人代理人连线,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进行案件审理。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仲裁工作,该院创新工作模式,利用群众熟悉的微信群开展视频庭审。庭审前,仲裁员在电话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添加双方当事人为微信好友并建立了该案专门的微信群,同时提醒当事人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委托手续及相关证据,保持微信视频开庭时场所安静。
开庭后,仲裁员通过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宣读仲裁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庭审中,书记员同步记录庭审内容,并发送至微信群,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形成庭审笔录,收到了与面对面开庭同样的效果。经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仲裁员根据双方对本案的认知度,提议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得到双方同意,案件后续调解书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下发双方当事人。微信视频庭审方式,既加强了疫情防控工作,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符合法定程序下“互联网+调解仲裁”的创新与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