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新定位一个统筹 四大职能

“去年年初,我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陆续完成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重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虽然和过去的名称保持一致,但职能定位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用一句话概括起来讲,就是‘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必贤说。

一个统筹

“一个统筹”,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了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比如全面依法治市(县、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县、区)中长期规划建议,部署督察有关重大决策。

四大职能

■行政立法

主要包括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协调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过程中,当各个部门因为主管的行业、领域不同,对立法所涉及的职权划分、职责调整等内容产生分歧时,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就需要发挥立法协调职能,使各个部门达成一致意见,以利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出台后的执行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则是一个将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备案登记、统计、存档和审查清理的过程,目的是及时发现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相违背的地方并加以“纠错”,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行政执法协调旨在解决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行政执法监督是对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督促执法机关整改,使他们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刑事执行

包括监狱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许昌境内现有河南省第三监狱、河南省许昌监狱两所监狱,均为省属监狱。目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只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即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公共法律服务

涵盖广泛,包括普法、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等多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