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食品药品安全

禹州市市场监管局

严把“五关” 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该局执法人员在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张振帅 文/图)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是校园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监管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切实做好全市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和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禹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市及禹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履职尽责,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检查、监管执法等工作,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学校食堂435家(其中中小学校食堂187家、幼儿园食堂248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562家。” 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朱新伟表示。

严把主体资格关。该局按照《关于加强2020年全市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及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业务培训会,并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依法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健康资质、从严落实食品安全和食堂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就餐场所、操作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餐具消毒情况,以及原料储存等进行重点检查。

严把防疫防控关。该局积极督导学校食堂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严格监控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杀,餐具用品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按规范配齐配足餐厅区域的水龙头数量,并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同时,督促全市就餐人数较多的学校食堂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对本校食堂购进的淀粉、面制品、猪肉及制品、蔬菜、食用油等大宗食材进行快速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购进关。

严把质量检查关。该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八不放过”,即证照不全不放过、人员不符合要求不放过、设施设备不完善不放过、操作不规范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食材不合格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放过、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均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从快立案查处,完善了该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

严把追溯监管关。该局积极引导学校食堂使用“源本生鲜”信息化追溯系统,学校食堂在利用手机或电脑向供应商下单采购食材时,供应商可及时完成食材采购、来源登记、检测报告上传等工作,各项内容实时录入,校方和监管部门可通过登录客户端实时监督食堂食材管理情况,真正使食堂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实现“互联网+溯源”智慧监管;持续推行以“智慧监管+4D现场管理”为核心的“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原料快检+食品安全责任险”禹州学校食堂监管新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学校食堂安全治理的有效举措,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严把宣传教育关。该局联合教体、卫健等职能部门,采取现场培训、豫食考核App在线教育、食品安全进课堂、餐厅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倡导“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生活习惯,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辨识能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