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要闻·广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供应公告

根据《关于对许昌市和顺街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许魏发改〔2018〕7号),我局拟将位于劳动路东、洪山庙街南,四至为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劳动路、南至魏都区收储中心、北至洪山庙街,经实地勘测面积3799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许昌市光明路小学,用于许昌市和顺街中学项目用地。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府西路5号楼 联系电话:2988530)提出,逾期我局将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