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晋 通讯员 宋祺 武文芳)6月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襄城县辖区敬老院全部完成法人登记。
按照许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对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法人登记的通知》要求,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襄城县15个乡镇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并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个乡镇敬老院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2018年以来,襄城县、乡两级共投入资金2300万元,对全县的农村敬老院实施综合提升改造,有效发挥了敬老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但由于过去农村敬老院一直没有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单位性质、管理体制、资产归属等不明确,不能独立行使法人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影响了其供养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整体功能的发挥。
今年以来,襄城县民政局在加快农村敬老院基础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将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作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开展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襄城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各乡镇设立农村敬老院的批复》,为敬老院法人登记提供了制度保障。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襄城县民政局会同县编委积极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对各乡镇敬老院的设施设备、管理和服务人员的配备、现有床位数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由编制部门负责登记,审核供养服务机构是否具备法人条件;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指导和登记有关准备工作的协调;各乡镇帮助做好供养服务机构申请法人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的性质,依法赋予了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明确了资产产权归属,实现了财务独立,有效防止了公共资产流失,切实保障了农村敬老院独立开展业务活动,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真正保证了国家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和有效运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我市高龄津贴制度
80岁至89岁每月50元
90岁至99岁每月100元
100岁及以上每月300元
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