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声 明

●许昌市胖东来天使城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的五菱牌货车发票一式四联(发票联、注册联、报税联、抵扣联,发票号码:03014840)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李玲红,购买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恒达·阳光城—阳光美园12号楼1单元1-1701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2018年3月27日所交编号为0004748的房款收据(金额大写:叁拾壹万捌仟元整)丢失。现声明以此收据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为准,收据客户留存原件作废,因收据丢失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本人李文超,因个人原因不慎把一张由许昌市昊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客户留存红联,票据编号为2020020907)丢失,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李文超承担,与许昌市昊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田沂潼(男,出生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14时16分)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为N410872966)丢失,声明作废。

●许昌市胖东来天使城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购买的五菱牌货车的车辆合格证(车架号:LZWCAAGA7LE360952、发动机号:UL52530280、合格证号:WDS07LE00185566)丢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