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关于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土地使用者的申请,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批准,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拟收购以下该宗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许昌县国用〔2010〕字第 0005932号,证载面积17748.15平方米(约合26.62亩),使用权人为闫成,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于许昌市建安区尚集镇许长城际路(现文峰北路)与昌盛路交叉口,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本次拟收购面积为17748.15平方米(约合26.62亩)。

如上述土地有权属争议、土地抵押、法院查封等情况,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材料,与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安区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责任自负,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后依法实施土地收储。

联系电话:0374-5151878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7109室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