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晋 通讯员 宋祺 蒋跃东)7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助推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王伟芳说,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以促进农村留守老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为落脚点,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使农村留守老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的关爱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前期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录入我市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实施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通过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人生活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台账,并为他们提供相应援助服务。
《通知》提出,支持家族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加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形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互帮互助、邻里相亲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房屋和场所,持续推进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间照料服务或开展互助式养老,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加强各项资源支持,维护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权益;坚持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
★我市高龄津贴制度
80岁至89岁每月50元
90岁至99岁每月100元
100岁及以上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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