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经

远离“网络刷单”

赵晗旭

“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近日,央视曝光“刷单兼职”骗局的新闻成了网友热议的话题。笔者身边不少朋友表示,自己也曾收到过此类短信,看到此兼职广告时也会心动。笔者认为,利用网络虚假交易的方式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大家应当远离。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笔者在电商平台上搜索某个商品,发现会有“销量”“好评”的搜索按钮,销量越大、好评越多的就能排在搜索结果的最前面。笔者认为,电商平台的排名机制和大多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导致了不少商户想通过刷单来变“红”。同时,一些犯罪分子看到此类“商机”,伪装成中介或代理公司,打着刷信誉、刷销量的旗号招聘兼职“刷客”。笔者在某检索网站输入“网络刷单”4个字,能检索出资讯64500多条,总结后不难发现,在此类骗局中,犯罪分子先是发布虚假兼职信息,再兑现小部分佣金消除疑虑。他们把受害人进行“网购”的网站伪装成正规购物平台,扫描付款二维码后购物款将直接打进骗子口袋。随着购买商品金额不断增加,骗子会以“刷单慢”“系统故障”“操作不当”等各种借口让受害人继续“刷单”,陷入骗局。

笔者认为,关于受骗,“刷客”自身也有很多原因。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就是说,即使你加入了真正的“刷单大军”,刷单也是违法行为。退一步说,即使从道德层面来看,帮人刷单也是不诚信的行为。

大家在网上找工作时,不要只想着“钱多,活少,离家近”“天上掉馅饼”等好事,对于薪酬明显比市场报价高的广告,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透露银行账号、密码、支付宝账号等个人信息,不轻易相信未留固定电话与办公地址的广告。招聘方若要求先行缴纳费用或多次索取费用,应当立即拒绝,发现其有诈骗迹象,应当立即报警。